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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我校开展“金秋学术月”活动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0-10-20 浏览量:
各学院、处(室):
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外学术交流,提升科学研究水平,营造浓厚学术氛围,继承《西汽大讲堂》的优秀传统,促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不断发展,现就做好我校 “2020年金秋学术月”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本届“金秋学术月”活动将突出“大众性、学术性、教育性、创新性”的特点,以二级学院为主,其他职能部门配合的方式开展。各学院自主组织开展各项学术活动,以充分展示各学院教师的教学、科研和学术水平,建设学院精品文化,塑造学院“金秋学术月”的活动品牌。
二、活动主题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结合人才培养、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需要,聚焦扎实推进热点问题和学术前沿问题,开展“尊重科学,开拓创新,学术自由,和谐校园”主题活动。
三、活动时间
2020年10月20日—11月20日
四、活动形式
   邀请校内外专家展开学术交流,采用学术讲座、专题学术研讨会、学术交流、科研能力提升培训、学术沙龙等多种形式进行,以线下活动为主,可通过线上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。
1、校学术交流大会,主要开展为《西汽大讲堂》活动;
2、各学院学术交流分会。
五、活动要求:
1、校学术交流大会,时间另行通知,届时各学院除上课教师外,其余教师必须参加,同时欢迎本科生参会。
2、各二级学院在学术活动月期间至少开展2场以上学术活动,其中校外活动不少于1场。
3、各学院学术交流会由各学院自行组织,届时可邀请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。
4、各学院拟定“金秋学术月”活动计划,并于2020年10月20日17:00前报科技处。各学院开展活动的时间,根据各学院自报时间并结合学校的情况,统一协调安排。
5、各学院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和阵地,进行广泛的宣传,使广大师生在活动中接受“金秋学术月”的文化熏陶与教育。
6、要求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协调配合,积极参与“金秋学术月”活动。
7、各学院针对“金秋学术月”开展情况做出详细总结,于11月30日17:00前将电子材料(含附件1、会议照片、通讯稿等)发送至科技处。
六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各学院及相关单位,按照通知的有关精神,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大力宣传,积极投入到“金秋学术月”活动当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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